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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27日起统一启用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
  • [2014-12-09]
  •      为做好苏州工业园区统一发放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方便园区和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以下同)参保人员划卡就医,根据统一规划,苏州工业园区向其统筹区内的参保人员发放“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届时,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市区、园区任一家定点单位划卡就医时,通过社保信息系统在读卡时确认人员参保区域并按该区域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计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区分市区、园区结算窗口,将于12月27日园区统一启用社保卡之日起执行。
      据了解,园区发放社保卡工作按照“整体设计、求同存异、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重点解决两地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单位划卡就医问题。两地现有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不变,管理权限不变,待遇政策不变。今后随工作进度,结合基金实际情况,逐步实现制度融合和并轨。同一参保人员,只能持有一张社保卡和一个社会保险参保个人编号。园区发放社保卡时统一为园区参保人员申领个人编号。园区参保人员原已拥有唯一个人编号的不再重复申领;原已拥有多个个人编号的,需重新申领个人编号。参保人员在市区和园区只能享受一种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市区和园区均属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如两地参保类型相同,就医时享受园区医保待遇;两地参保类型不同,就医时享受职工医保所在地的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在两地间转移的,医疗保险待遇分别计算,医疗费用分别累计。参保职工在市区与园区间流动就业,其社会保险关系仍按跨统筹地区办法转移接续,按照“当月缴费、次月享受”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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