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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 业务知识合格证书换证的通知!
  • [2014-12-17]
  •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
    业务知识合格证书换证的通知

     一、换证对象: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并继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申请办理合格证书换证。
     二、换证条件:
    (一)掌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
    (二)注重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取得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无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自持有合格证书以来参加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菜单式培训或者经验推荐会累计不少于10次);
    (四)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各类劳动保障工作的。
    三、换证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证:
    (一)发布虚假信息,进行招聘欺诈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不正当交易或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三)由于换证人的原因导致所在单位违反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
    四、换证材料:
    携带原有的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换证登记表以及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如已取得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除前述材料以外,还需携带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换证时间:
    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每周二、五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4时至17时。
    领取新合格证书的时间,将在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iplss.gov.cn)另行通知。
    六、换证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5楼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换证处。
    联系人:谈静,联系电话:6288627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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