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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 [201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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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苏州公积金代缴网了解到,只要公司职员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就可以提取职员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存款余额:
1、购买,建造,大修或者是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员。
2、退休,离休的员工
3、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并且和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4、职员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和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并且户口已经迁出了本市的
8、不是本市户籍的职员和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并且不在本市工作离开了本市
9、职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0、职员失去了部分劳动能力,并且对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11、职员因为本人以及配偶,子女或者是父母发生了劳动社保部分所规定的相关特殊疾病,从而造成了家庭生活困难的
如果是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那么还应该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的账户。
如果职员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那么职员的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存款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的,那么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就会被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职员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的时候,还需要所在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并且出具相关的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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