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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 [2014-06-20]
  • 苏州工业园区2014年公积金比例调整正式发文。

    以下为苏州社保代理网转载的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31%调整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

    二、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后,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失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1%调整为0.5%,个人账户和其他统筹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三、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执行期限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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