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 [2014-06-28]
-
苏州公积金中心关于贷款政策的规定文件如下: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有网友提出在该份文件中说明了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式,但是并没有提到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额度,公积金夫妻组合贷款的额度,还有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标准等内容。对此,苏州社保代理网做以下补充:
1,苏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最低10万,最高21万;
2,苏州公积金夫妻组合贷款最低20万,最高为35万;
3,苏州公积金贷款年限要求贷款截止日,公积金贷款人是男性,则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如果是女性,则不得超过50周岁;
4,苏州公积金贷款计算二手房最高贷款20年,新房可以贷款30年,同时要符合第3条标准;
5,苏州公积金贷款计算从原则上来说,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这也能用来计算贷款的年限跟最高年限时能贷款的额度。
详细问题咨询15501470809
- 【返回】
焦点文章
合作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