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文章
  • 202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
  • [2026-07-21]

  • 202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业务提醒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园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缴存单位(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及其在职职

    工,以及参加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2026年7月1日起,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40600元、下限为4952元。

    2、2026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确定,在本结算年度内,灵活就业按月缴存模式每月不得低于

    同期苏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0%(当前为266元/月),上限为8120元/月。

    三、操作提醒

    1、对于缴存单位已主动申报2025自然年度工资总额的,2026年7月起,根据单位申报的2025自然年度工资总额计算生成在职职工2026年

    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执行上限40600元、下限4952元。

    2、对于缴存单位未主动申报2025年度工资总额,且根据职工2026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动结转生成的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

    基数为38900元的在职职工,请缴存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24点前登录企业客户端,通过“缴费工资总额申报及基数差额补征”模块,确认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并选择是否自动进行基数差额补征。单位确认进行基数差额补征的,系统将根据单位确认的缴存基数统一生

    成2026年7月至确认所属结算月期间已缴月份的应征差额,与确认所属结算月住房公积金一起征缴。

    缴存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的,系统不自动调整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不自动进行差额补征。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0日


  • 返回